荷塘区于1997年8月由株洲市原东区三个办事处和原郊区三个乡合并设立。总面积159平方公里。与浏阳市、株洲县、芦淞区、石峰区接壤。地处“南北通衢”三要冲,交通便捷。地势东北高,南西低,中部高,西侧低,属丘陵地带。属亚热带季风温润气候,热量丰富,雨水充沛。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(GDP)168.79亿元,第一产业增加值2.80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110.24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55.75亿元,分别增长3.8%、14.4%和10.1%。矿产资源主要有石灰石。2013年1月,荷塘区国家税务局获得了株洲市委颁发的“模范学习型党组织”荣誉称号。荷塘,北宋时已有村落。该镇六坊乡有一个村,它东南西三面有石山耸立,由于汹涌海水被山阻拦,冲激较大,地势低陷,象是“河中之塘”,因此初名河塘。以后,随近一带遍植连藕,夏日荷花盛开,荷香飘拂,故有“荷塘”雅称。
荷塘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